自己的货车将桥梁预制板压毁后,赵某竟然打起了骗取保险理赔金的歪主意。10月30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
2007年1月16日下午,赵某的大货车将滑县老庙乡某路段一桥梁上的一块预制板压毁,后花费4500元将该桥修好。因该车已经投保了财产保险,为了获得更多的保险理赔金,赵某在向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的过程中,伪造了滑县某派出所的公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编造损失54860元的调解书和造价表,欲骗取保险金50360元。由于保险公司及时发现,赵某的目的未得逞。2007年8月13日被告人赵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审理后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作为被保险人,在保险理赔过程中,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犯罪未遂后,赵某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